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给员工配商业保险:雇主责任险、团体意外险、补充医疗保险,条件好的还有补充养老。给员工花钱是好事,但这几类保单在企业所得税和个税上的待遇完全不同——买之前不看这篇,年底汇算时容易自己吓自己。
先给结论表,再逐个说。
雇主责任险——可以扣。它保的是"雇主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",本质上转移的是企业的经营风险,属于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必要支出,凭保单发票税前扣除没有争议。个税端,保费支出的是公司的风险成本,不构成员工的个人收入。对用工风险高的行业——制造、物流、餐饮、工程——这是我们最建议配置的险种,没有之一。
团体意外险——分场景。为特殊工种员工购买的意外险,属于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支出,可以扣除。但如果给全体员工或管理层普遍购买、且保单利益明确归属员工个人的(比如满期给付归员工),税前扣除有争议,个税上还可能被认定为员工所得。同样一份意外险,设计成"雇主责任的延伸"还是"员工福利",税务待遇完全不同——买的时候就要想清楚它的法律定位。
补充医疗保险——限额内可以扣。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,为全体员工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费、补充医疗保险费,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%标准内的部分,可以税前扣除(依据财税〔2009〕27号)。注意三个关键词:全体员工(只给高管买不行)、规定范围与标准、5%的工资总额限额。超出的部分,调增纳税。
给个人的商业保险——一般不能扣。公司出钱给个别高管买的人身险、重疾险、消费型健康险,保费属于个人性支出:企业所得税上与经营无关不能扣;个税上并入工资薪金计税。市面上常见的"企业买单个人保单"操作,两头都是雷。
综合下来,给企业的配置建议是一套"保险组合拳":社保是底盘,一分不能省;雇主责任险是第一层加固,保的是公司;补充医疗在5%限额内做全员福利,钱花得值、账也干净;个人化的商业保险,如果确实想给个别核心员工,正确的方式是并入薪酬发放,由员工自行投保——多一道税,但每一层都清清楚楚。
为员工花钱的每一分都值得尊重,前提是这笔钱在公司账上、在税务上,都有一个清清楚楚的名字。
落地细节补两条:一是投保的凭证要齐——保单、发票、被保险人清单三样对应,清单上的员工名单与社保花名册一致,"全体员工"四个字才有支撑;二是补充医疗的报销机制要在福利制度里写明——报销范围、限额、离职后的处理,它既是福利管理问题,也是"规定范围和标准"的直接证据。保险这件事,单据的完整度决定税务的从容度。买之前花一小时想清楚定位,胜过买之后花一个月解释定位。
能省的和不能省的,我们习惯提前说明白,不让你事后补救。
来源与依据:财税〔2009〕27号(补充养老、补充医疗保险的扣除限额);《企业所得税法》第八条、第十条;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(单位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征税口径)。